海上钻采和油井作业专用 标准
1.1概述:除了在本章另有阐明的之外,裸露于含硫酸性环境(定义见1.3)的钻采和油井作业装备,其
制造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本章要求;其制造过程应遵守第五章的规定。11.2钻采和油井作业的环境控制11.2.1由于钻采和油井作业在操作中所涉及到的工作应力,经常需要采用的材料和零件要具有比在第三章中所允许的碳钢和低合钢的硬度(强度)为高。当这些材料和零件要求用于钻采油层和工作于含H2S的环境时,为防止碗应力裂纹的主要手段是控制钻采或油井作:业环境。如当工作应力和材料硬度增加时,对钻采介质的控制也变为更加重要。11.2.2钻采环境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保持钻采介质的流体静压头和控制介质的密度,以减小油层介质的吸入。并采用以下所述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控制:(1)将PH值保持在10或更高,以中和钻采层的H2S;(2)采用化学清硫剂;
(3)采用一种油在其中是连续相的钻井介质。11.2.3当采用铝钻管时,则钻采介质的PH值不得超过10.5以防止加速产生失重腐蚀。11.3钻采装备11.3.1钻杆11.3.1.1钻管、附件接头、钻头套、和其它管件零件11.3.1.1若钻采环境是加以控制的,列于表3符合API规范的管状钢制零件可以采用。为获得最佳的抗硫应力裂纹性能,对钢制零件已规定了它的最小屈服强度,当高于95Ksi(655MPa)时应进行淬火和回火处理。11'3.1.2钻管与附件接头的焊接11.3.1.2焊缝和热影响区应进化奥氏体化热处理,玲却至低于相变区的温度, 再进行最低温度为1100F(595C)的回火处理。11.3.1.3表面硬化(表面淬火)11.3.1.3表面硬化仅用于管状钻采零件上断面增原、工作应力降低的部位。表面硬化层不须要再进行热处理。11.3.2钻头11.3.2.1钻头不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11.3.3其它钻采设备的零部件
(3)采用一种油在其中是连续相的钻井介质。11.2.3当采用铝钻管时,则钻采介质的PH值不得超过10.5以防止加速产生失重腐蚀。11.3钻采装备11.3.1钻杆11.3.1.1钻管、附件接头、钻头套、和其它管件零件11.3.1.1若钻采环境是加以控制的,列于表3符合API规范的管状钢制零件可以采用。为获得最佳的抗硫应力裂纹性能,对钢制零件已规定了它的最小屈服强度,当高于95Ksi(655MPa)时应进行淬火和回火处理。11'3.1.2钻管与附件接头的焊接11.3.1.2焊缝和热影响区应进化奥氏体化热处理,玲却至低于相变区的温度, 再进行最低温度为1100F(595C)的回火处理。11.3.1.3表面硬化(表面淬火)11.3.1.3表面硬化仅用于管状钻采零件上断面增原、工作应力降低的部位。表面硬化层不须要再进行热处理。11.3.2钻头11.3.2.1钻头不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11.3.3其它钻采设备的零部件